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一對小夫妻鬧離婚,妻子竟然拿著自己的淘寶交易記錄,向老公討要“奶粉錢”。
同事相戀,婚后摩擦不斷
今年30歲的周小姐是寧波人,大學畢業后在一家銀行工作。一踏入社會,父母就為她張羅相親,但周小姐都不怎么滿意。
2010年底,在一次單位組織的培訓會上,周小姐結識了同事徐先生。同為寧波人的徐先生比周小姐大兩歲,在單位的級別比周小姐略高,還是周小姐的校友。兩人一見如故,相戀后于2011年6月結婚。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想象中那樣美好。雖然夫妻倆的日常開銷都是各管各的,但仍免不了發生摩擦。
周小姐覺得,丈夫太大男子主義,家里大小事都得由他說了算;徐先生則責怪周小姐太鐘情淘寶,網上購物一點沒有節制……
磕磕碰碰中,兩人于去年初生下兒子。這一下,周小姐的網購興趣更足了,天天在淘寶上買嬰兒衣物、奶粉、尿布。徐先生無奈,只得動用經濟手段“制裁”周小姐的開銷。對此,周小姐十分生氣,認為丈夫完全不顧家,兩人的爭吵更加頻繁了。
終于,在去年10月的一次爭吵中,徐先生忍不住動了手。周小姐挨打后,抱著孩子氣呼呼跑回娘家,開始與丈夫分居。
拿著淘寶交易記錄,討要撫養費
今年5月,周小姐到江東法院起訴徐先生。她說,自分居以來,徐先生從未關心照顧兒子的生活,更未承擔孩子的生活費用,兩人感情已徹底破裂。她除了要求離婚,還要求徐先生每月支付3000元撫養費。
法官也被這么高額的撫養費嚇了一跳,問她是如何計算的。周小姐拿出一疊淘寶交易記錄,上面都是購買奶粉、玩具等嬰兒用品。粗粗一看,一個月花費有四五千元。
她說:“我一個月光為孩子買生活用品,就要花四五千元,還沒算上出外游玩等其他費用。他一年有十幾萬元,讓他每月出3000元還是客氣的。”
“一個月買的孩子衣服,難道只穿這個月?一口氣買七八罐奶粉,難道都是這個月吃的?”徐先生認為,這些淘寶交易記錄不足以證實孩子每月的撫養費需要3000元,他愿意每月支付840元。
昨日,法院作出判決,周小姐和徐先生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雖然周小姐提供的網購信息屬實,但不足以證明她主張孩子每月3000元撫養費的事實。她和徐先生作為孩子的父母,均負有撫養義務。最終,法院基于本市的實際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需要,酌情判定徐先生應承擔每月撫養費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