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淘寶網官方發布了關于將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體系升級為退貨承諾公告,其中的保障天數、保障內容與保障人群實現由賣家自主承諾、淘寶監督賣家是否履行了自己的承諾的形式。淘寶網以問卷形式向廣大賣家征集升級建議,這一從08年開始伴隨大家的“小7”服務原來早已成為讓“買家快,賣家痛”的雞肋,不少投訴糾紛,中差評分歧由此而來。
賣家網小編特意在此整理了賣家們的親身體驗和改良建議,囊括了各大中小型賣家的真實發言(以下名稱均為旺旺名):
最需求的類目:服裝類
@燕姝帆: 現在的淘寶有了退費險,有少部分買家把網店變成了試衣間,導致的退貨多,建議淘寶在買家的信譽上也增加退換貨比例的信譽記錄,讓賣家心里能做到心中有數,也是對買家的一種信譽評價
@夢麗軒服飾: 7天無理由退貨,客戶都是用中差評對我們要挾的,7天無理由都變成了超過15天的了,而在7天無理由的的合同后面還有一個15天的售后服務期,我們不退貨吧,這個就要受到比較坑爹的賠款,退貨吧,我們這款裙子都算作廢了,賣家在權益上得不到一點的保障,受傷的還是賣家啊~
@四季之海:淘寶女裝做到現在,遇到很多的退換貨的,因為每個人的身材不同,看著模特穿著好看自己盲目的去購買,很多客戶不合適了退換不想出郵費就千方百計的找理由,有甚者把寶貝弄壞說是質量問題,你不同意退貨他就投訴賣家,現在淘寶大多都是保護買家的,最后受傷害的還是我們賣家,我們好無奈又無助,誰來保護我們的權利呢?
雖說是7天無理由退換,但有的都超出了7天,客戶就申請售后投訴我們賣家給該怎么辦?最后敗訴的還不都是我們賣家嗎?現在的淘寶是否能為我們賣家考慮考慮,我們的無助和無奈誰能理解?
@linhuang1977
服裝類七天是有點長的,加上退款時間最少買家可以穿上個10幾天。雖說衣服洗過穿過,吊牌拆卸不能退,但很多買家穿了拆了吊牌照樣寄回來,我們也只能自認倒霉,難道要選擇拒收或寄回去或小二介入嗎?不可以的,最終還是賣家吃虧的。我們是做高檔衣服,衣服貴重,七天真傷不起。建議可以自定時間,自定商品,退換是可以的,但時間不要太長,買家收到衣服試了不合身或不喜歡可以給1-2天再考慮,不要了1-2天可以退貨。電器類可以七天。
最爭議問題:非質量問題退換貨處理?
包郵產品退換郵費誰負擔?
@有賣服飾專營店: 很多不是質量問題的,還要我們賣家承擔運費,真的是很不合理呀,
@艾芙瑞絲:7天無理由退換貨真心讓中小賣家,承受不起,好多買家買到家,以不合適,不喜歡為理由退換貨,然后郵費還得賣家承擔,甚至專門挑破縫縫線,讓買家承擔不應該有的郵費(非質量問題各承擔一半)
@aiminamu:包郵商品退回應該扣除賣家寄出運費的,大訂單達包郵條件的退回不滿足包郵條件的退款也應該扣除賣家寄出運費的。
@小迷糊網店加盟: 包郵活動的商品,如果產生了退換貨,運費需要有買家承擔,不是商品質量問題由于買家個人問題造成的退換貨需要扣除買家一定的VIP成長值或淘金幣,如果是開通退貨運費險的店鋪,買家個人問題要求退貨,運費險應有買家自己承擔
@米特臺灣生活館:包郵的寶貝客人自己的問題退換貨運費是否可以讓客人自己承擔呀!我覺得包郵的寶貝是客人的問題運費為啥要商家承擔呀
最亟待的建議:互設參與資格限制和評分
分情況設置退換時間
@心藍的四季: 個性服務對各類商品退換時間也不一樣
@ coosie14: 我覺得可以按買家給出的好評率提供相應服務,如果買家好評率過低將無法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服務
@ 貝詩洋服飾: 個人提出這么一個想法:分行業設置退換貨條件,比如女裝或者小東西類目行業,買家要退貨,即便你包郵的,哪怕質量問題,退貨運費一律買家自擔(金額在合理承受范圍內,大物件費用大,沒有腦殘疾買家拿大物件來試用的),“讓買家也承擔一份應有的責任”不然亂退貨的現象遲早會出現。
@原創手工的小漁:強烈要求淘寶開通賣家給買家的追加評論通道!因為賣家在互評前是看不到買家的評論的,所以賣家往往是直接給好評給買家的,如果遇到職業的和非職業的差評師,賣家往往也是妥協。如果能開通一個賣家對買家的追加評論的通道,我想非職業差評師(就是那些只是想撈點便宜的真實買家)應該會有所收斂吧。最低限度也能給以后的賣家提個醒呀。
@anais1137: 我覺得不光只是針對賣家制定標準,針對買家賬號也應該建立是否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的制度。如果買家完全抱著試穿的態度,或者不給錢就差評,沒必要對這樣的買家提供服務。
其實大多數賣家都是本著服務買家的心理,并不排斥退換貨。但是當“7天無理由退換貨”從一種對買家的服務默默演變成了對賣家中差評的威脅,當質量問題的退貨保障成為了任意試穿的冠冕理由,此時,賣家們的心,有點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