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拼多多發貨規則》第7條,對于缺貨訂單,拼多多平臺有權從商家賬戶余額中扣收消費者賠付金,并以50年有效期的無門檻現金券形式發放給缺貨訂單所對應的消費者,同時有權關閉交易并對消費者進行退款。賠付標準如下:
普通訂單:
缺貨訂單實收金額為0≤x<100元,訂單作僅退款處理,并給予消費者5元/單的賠付,缺貨訂單實收金額≥100時,以訂單實收金額的5%作賠付(每單最高不超過100元)。
定制家具的賠付標準統一為5元/單,不根據訂單實收金額調整。賠付標準如存在小數的,則取整數部分,例如訂單實收金額為430元,430元╳5%=21.5元,賠付標準為21元。
平臺補貼的活動訂單(百億補貼除外):
對于平臺補貼的活動訂單,按照缺貨訂單的商品成本價范圍,對單件商品進行相應的賠付。例如,缺貨訂單商品成本價為0≤x<10元,訂單中的單件商品需要賠付20元,若訂單中含有多件商品,則按照商品數量*單件商品賠付金額進行賠付,單件商品的賠付上限為200元/件。其中,“缺貨訂單商品成本價”是指消費者下單時活動商品的成本價。
百億補貼訂單:
對于百億補貼訂單,訂單實收金額為0≤x<100元,訂單作僅退款處理,并給予消費者10元/單的賠付,缺貨訂單實收金額≥100元時,以訂單實收金額的10%作賠付(每單最高不超過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