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按照這個原則進行處理:
1.1商家未經消費者同意采取到付方式發貨的,消費者可選擇拒簽或簽收后要求商家承擔到付產生的運費。1.2消費者未經商家同意采取到付方式退貨且商家予以簽收商品的,若退貨運費本由消費者承擔的,則該到付產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
1.3未經消費者明確同意,若商家未按照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發貨,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商品,發貨及退貨運費由商家承擔。
1.4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的:
(1)若為非包郵商品,或消費者部分退貨致使無法滿足包郵條件的,所有運費均由消費者承擔;
(2)若為包郵商品,消費者僅承擔退回運費。
1.5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的商品:消費者因個人原因(如不喜歡/不合適)要求退貨,商家同意消費者退貨要求后:
(1)若為非包郵商品,由消費者承擔發貨及退貨運費(2)若為包郵商品,消費者承擔商品退貨時產生的運費;
1.6支持七天無理由換貨的商品,消費者七天無理由換貨的,由消費者承擔退回所產生的運費。
1.7若消費者因商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而提出的退換貨申請的,退換貨運費由商家承擔。
1.8交易由消費者承擔退貨運費時,若商家提供的退貨地址偏遠致使消費者的退貨運費高于向發貨地進行退貨的運費,其差額由商家承擔。
偏遠退貨地址:青海,新疆,寧夏,內蒙,西藏,海南六省運費差額:消費者實際退貨運費-消費者若退至發貨地的標準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