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開始,天貓對于對于供銷平臺管理規則的最新調整已于日前已正式生效,新規重新規整了違規與扣分等一系列問題。據悉,天貓方面表示將對扣分規則進行統一,供應商違規每扣12分限權7天,扣夠48分,永久清退。同時,對于違規的具體場景,天貓也進行了細化。
而在前幾日,天貓剛剛公布了關閉商家自主入駐渠道的消息。業內人士認為,如今這一新規的實施將對其起到配合作用,入駐門檻提高對應的很多問題都在本次新規中有所體現。新規則中,仿用他人商標、未獲許可商標、未獲許可品牌等各種應用場景均被細化。商家只可經營已獲批的類目和品牌,不得發布非許可類目的商品,也不得隨意擴大子品牌。假冒產品可通過信息層面進行判定。
對于國家工商總局此前發布公告——“今年3.15起,網購商品拆封后也可無理由退貨,‘已拆封’不得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此次新規中也有相應條款:供應商確實應退貨但拒絕的,以違背承諾算。
以下是變更前后之前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