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鄞州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微商販賣美容假藥案。一名做微商的湖北籍女子,在無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將美容假藥肉毒毒素通過朋友圈進行銷售,并提供注射服務,獲利兩萬余元。法院經審理后判定,被告人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據了解,女子曉玲(化名)幾年前跟著老鄉來到寧波工作,之后也趕著微商的大潮在朋友圈做起了賣面膜、化妝品的生意。2015年上半年,曉玲在一家美容店做美容,該店老板張斌(化名)加了她微信,之后兩人在微信上越聊越投機,張斌就跟曉玲說起現在注射玻尿酸、肉毒素挺火的,學起來方便賺錢也容易,美容藥品可以從他那里進貨,而且他還經常舉辦相關的注射課程培訓,曉玲聽后很心動。
之后,張斌就將曉玲拉進一個有兩三百人的微信群里,這個群里都是從事微整形行業的,也有和曉玲一樣剛剛接觸這一行業的新人,曉玲認真地向群里的人取經。
一段時間后,張斌告訴曉玲,他馬上就會舉辦一期關于微整形注射的培訓班,問曉玲要不要參加。曉玲同意了,交了幾千塊的培訓費,參加了這個所謂微整形注射的課程。
培訓時間4天,第一天學習理論,后面都是實踐課程。培訓回來后,曉玲就開始從張斌那里以每支400元至5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批美容藥品,有A型肉毒毒素及玻尿酸等產品,這些產品均未標示注冊號,也無中文標識。
此后,曉玲開始在微信朋友圈里發廣告出售肉毒毒素、玻尿酸等美容產品,并提供上門注射服務,收費為每次1000元至1500元。廣告發出后,陸續有人來找曉玲打美容針,曉玲都上門提供服務,根據培訓課上學到的技術給顧客進行注射。后來曉玲在張斌沒貨時,也從微信群里其他人處購買過少量美容注射藥品。
2015年12月,民警在曉玲的住處將其抓獲,當場查獲疑似假藥近100盒。經鑒定,被查獲的藥品中肉毒毒素A等4種產品未標示進口藥品注冊證號,應按假藥論處;玻尿酸等7種產品為未經注冊的第三類醫療器械。
根據在曉玲處注射過美容藥品的顧客反映,曉玲在給她們注射前并未進行任何過敏性反應等測試,而是直接擦了碘酒就注射。注射后并沒有出現明顯的美容效果,但也未產生嚴重副作用。其中有一位顧客反映,其臉部注射過的地方曾出現過硬硬的未溶解的感覺,后來又讓曉玲將藥物取出,發現是藥物沒有溶解造成的。
曉玲到案后不久,張斌也被警方抓獲(另案處理)。
2016年3月,公訴機關以曉玲犯銷售假藥罪向寧波市鄞州區法院提起公訴。
鄞州區法院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曉玲當庭認罪,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感到后悔萬分,表示將不會再犯。
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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