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昨日發布關于下線《30天放心退服務規范》的公示通知(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持續規范天貓服務體驗,天貓擬對30天放心退服務規范及規范所對應的服務進行下線,對于下線前已付款的交易仍需繼續履約相應服務。本次規則于2022年12月19日公示,將于2022年12月26日開始生效。
《30天放心退服務規范》顯示,“30天放心退”服務,是指消費者在天貓購買帶有“30天放心退”服務標識的商品后,商家承諾在商品簽收后30天內(按照物流簽收后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時間,滿720小時為30天,簽收時間以物流官方簽收信息為準,下同),消費者因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發起退貨退款申請的,則在24小時內響應消費者的維權需求,經商家確認后將由服務商提供主動預約免費上門鑒定和免費上門取貨的服務。
服務申請條件:消費者在簽收商品之日起30天內商品主體出現質量問題(不包含人為損壞的情形,商品主體是指主機和非配件,鑒定結果以服務商鑒定為準)并申請退貨退款;申請退貨退款且退貨原因為“30天質量問題無憂退”;申請“30天放心退”服務的商品需與訂單信息一致。
服務商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服務的,需以發放賠付紅包的方式向消費者進行賠付,賠付紅包面額為每個子訂單50元,未按時履行服務包含:服務商在商家同意受理退貨退款申請后,未在24小時內主動完成鑒定時間預約;服務商未按照預約鑒定時間上門鑒定;服務商未按照預約取件時間上門取件。
消費者無需支付服務商上門鑒定費用,且經鑒定符合退貨要求的申請,服務商將提供免費上門取貨的服務。服務商按照本條要求完成賠付后,該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服務的情形,不再屬于天貓規則中違背承諾的投訴受理范圍。
如出現以下情形,消費者將無法享受“30天放心退”服務:退貨商品與實際申請30天放心退服務訂單的商品不一致;因消費者使用、保管、維修不當等原因造成商品損壞的;同一子訂單已享受過一次“30天放心退”服務;濫用“30天放心退”服務發起退貨申請的(包括但不限于以獲利為目的,非基于實際消費需求而發生的交易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