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4-03-19|[復制鏈接,推薦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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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店店主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電器,觸犯法律。3月12日,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賈某有期徒刑一年3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
去年,賈某在淘寶上注冊了“欣欣購物商城”、“廚房生活電器館88”、“騰達電器”三個網店,打算以此掙錢。一天,一個陌生人打來電話,自稱是某知名電器品牌的批發商,他的貨進價比其他批發商要低很多。賈某覺得價格劃算,就開始購進并銷售電磁爐、電熱水壺等產品。由于進價較低,他不僅賣價比同品牌同類產品低很多,還在網站上打出“新店促銷、買一送三、聚團購”等促銷字樣,吸引消費者。短短一個多月,他的網店銷售額就達到7萬元。不久,賈某發現銷售的電器是假冒品牌,商品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便給供貨商打電話要求退貨,但遭到拒絕。賈某看著剩下的貨物,在明知道產品是假冒的情況下,仍然在網店銷售,打算賣完后就不做了。不料,賈某的網店被舉報,賈某身陷囹圄。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賈某明知其購進的電磁爐、電熱水壺系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商品,而在網店中銷售,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隨著時代的發展,網絡購物成為時下較為流行的消費方式。然而,網購在帶給人們生活便利的同時,網絡中的誠信缺失問題也不容忽視。比如假貨假名牌泛濫、圖片與實物不符、質量存在瑕疵等。在此提醒消費者,一方面要樹立維權意識,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擦亮雙眼,理性消費,提高防范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