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4-03-28|[復制鏈接,推薦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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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規定,國家機關公文、教科書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漢語詞匯和語法規范的網絡詞匯,比如“屌絲”、“高大上”、“白富美”、“喜大普奔”等。
不可否認,公文很多時候確實是需要嚴肅的,但不能因此就斷定,所有的公文都要求是、必須是板起面孔的程式說教才能達到理想效果,進而斷定所有的公文都不適合“淘寶體”等新文體。公文嚴肅性更多的是通過嚴格執行來體現,而非語言文字的死板客套。換句話說,“淘寶體”等新興生活化、口語化的表達方式,并不是公文嚴肅性喪失和效果不理想的天然障礙。相反,諸如容易讓人接受的“生活化”公文,還會讓人在輕松詼諧的情況下自然而然地認可、消化有關規定和要求,減少不必要的抵觸情緒,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國家機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促進公文執行效果的最大化和最優化。因此,對于“淘寶體”公文的出現,應該區別對待,而不是“一錘定音”式的制度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