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居然會寄毒品?居然不檢查?親啊,你造么?這樣明顯是非常犯法,可怕的是毒品的背后竟然是無字天書,沒有寄件人聯系方式。。。。。。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檢察機關發出預警,要求郵寄、快遞企業嚴格落實驗視制度,及時堵住漏洞,以發現和防范通過快遞郵寄方式實施涉及毒品的犯罪。

 

    此類犯罪方式不能輕視,僅北京朝陽檢察院調研就發現,2012年以來,共審查逮捕通過郵寄方式涉及毒品犯罪案件9件;其中包括制造毒品、非法運輸、非法持有、以及販賣毒品的情形。在分析特點時,檢察官認為,首先,由于目前我國快遞企業對于當事人送交郵遞的包裹普遍存在不落實驗視制度的問題,致使嫌疑人可以輕松郵寄毒品而幾乎不會受到任何檢查。被查處的案件中嫌疑人均是通過將毒品或者易制毒物品直接放入快遞包裹內,而在快遞運輸環節都沒有及時發現。

 

    第二個特點是,這種犯罪手段涉案毒品數量大,危害程度遠大于普通毒品犯罪。在普通涉毒案件中,涉案毒品數量一般為10克以內,而由于通過快遞郵寄的方式進行毒品犯罪更為隱蔽,查處難度更大,因此該類案件涉及毒品的數量也普遍較大,均在幾十克、甚至上百克。

 

    第三個特點是,包裹信息不完整,取證查驗困難。這類案件,包裹中的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等信息均不是真實有效信息,所以公安機關即使查獲了收件一方,對于寄件方的“上家”也無法進行追查。

 

    檢察官首先建議完善立法,建立寄件方信息核實制度。認為我國現行《郵政法》規定:用戶交寄郵件,應當清楚、準確地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郵政編碼。但法律沒有規定應當寫清寄件方的真實信息,檢察官認為立法應當規定寄件方需提供真實的信息,并由快遞企業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核實,以便對其運送毒品時及時追責。

 

    同時,加強監管,強化郵件收寄驗視制度。我國《郵政法》規定:對信件以外的郵件,郵政企業收寄時應當當場驗視內件。用戶拒絕驗視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部分快遞運送企業片面追求效率與利益最大化,忽視對郵寄物品的驗視,檢察官認為,對于違規快遞企業要及時責令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