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網店是賣拖鞋的,設置了促銷活動,活動名字為【最后一小時】,就因為這個,被職業打假人抓住了投訴到工商局。

他買了一雙拖鞋才4.5元加6元郵費一共才10.5元,卻被投訴要求賠償500塊,今天我去工商局了解了下情況,也不知道要怎么處罰,不知道有沒有人了解這種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