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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2016-02-26|[復制鏈接,推薦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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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號:11909109504 商家ID:1706??
此訂單產生一個服務態度的投訴,京東的客服(工號:30770 )在2016年1月31日中午11點多時打電話給我們告訴我成立的話會扣分+罰款,所以建議我做免單處理,我當時問過她免單處理是不是就不會扣分罰款了,她肯定的告訴我是的,然后我還問她我還需要做什么,她說不需要做什么了,只要同意免單就可以了。因為2月1號我們就放年假了,所以我們就同意按照她說的免單來處理了。
但是我們過年回來(2月15號左右)后發現,這個投訴生效了,并對本店進行25分扣分+1萬元處罰,
而1月31號到過年回來這段時間我們的電話均是開機狀態,也沒有未接電話,為何京東客服承諾的東西沒去做,也不聯系我們讓我們親自處理呢?從而導致的扣分罰款我們只能默認接受嗎?要知道如果不是她承諾免單可以處理的話,我自己給買家打電話處理(客服后臺投訴也留言只需要我們商家的一個道歉而已),可以輕而易舉的處理好,請問客服代表的是京東吧?難道京東的客服沒有責任嗎?為何責任要我們自己承擔呢?
打電話給京東客服,全部是復讀機一樣回答,很抱歉,我一定向上面反饋的,但是一周打了7次電話,都沒有聯系我們說明情況。
發郵件到京東的郵箱feedback@jd .com,只得到一個答復:您好,經核實商家確實存在違規,申訴駁回,謝謝!
請問京東,如果不是你們的客服信誓旦旦的告訴我們免單即可處理,我們自己聯系買家取消投訴,你們可以做出這樣的處罰嗎?
現在是你們的不作為導致了商家被處罰,你們能讓商家吃啞巴虧就默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