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消息,日前,淘寶網公布了淘寶集市在2014年春節期間的發貨時間規則。
淘寶網規定1月23日至2月11日為春節期間。在此期間,賣家的發貨時間進行了調整。買賣雙方已約定發貨時間的訂單,需按照約定時間進行發貨。沒有約定發貨時間的訂單,賣家需要在2月14日之前發貨。
如果賣家逾期沒有發貨,若買家發起投訴,賣家需向買家支付該商品的實際成交額的5%作為違約金,金額最低不得少于1元,最高不得超過30元。如果賣家沒有在淘寶網人工介入前主動支付違約金,除了要賠償違約金之外,店鋪還將被扣除3分。
而且,在春節期間,買家的超時打款時間延長。在春節期間發貨的訂單,除平郵發貨之外,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且買家為確認簽收的,淘寶通知支付寶打款給賣家的時間由10天延長至20天。
淘寶網對退款時間也進行了調整。如果買家在春節期間申請退款或修改退款協議,退款超時時間停止,于2月12日恢復超時時間。春節期間售后超時時間也被停止,春節過后恢復正常。
此外,維權小二介入時間也相應發生了變化,即在2月8日后逐步恢復對需要淘寶介入的退款、售后等問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