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關于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通告》:除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等在指定的網絡交易平臺開展煙草專賣品經營外,不允許通過其他網絡平臺開展煙草專賣品經營銷售。
近期發現,部分京東商家存在發布“煙絲”、“煙散細絲”、“煙絲云南一斤”等煙絲相關違規商品信息的違規行為。為進一步營造健康的網絡購物環境,接下來將重點聚焦對此類違規商品服務信息開展治理,對于發現的違規商品服務信息或行為,京東有權視違規情節嚴重程度,對違規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扣除違約金、限期禁止提報及投放營銷活動、關閉店鋪等處置措施。
違規案例:
某商家在店鋪內多次發布“細絲散裝”、“散裝煙絲一斤”等相關違禁商品,平臺通過多次警告后,依舊不整改,根據法律法規、協議及平臺相關規則,對此商家采取了清退、扣除違約金等處置措施。
請各位商家自公告之日起開展自查自檢工作,刪除已發布的違規信息,共同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環境。
附:《京東開放平臺發布違禁商品及信息管理規范》 1.10.2煙草專賣品、煙草專用機械、電子煙及相關配件:
1.10.2煙草專賣品、煙草專用機械、電子煙及相關配件:煙草、雪茄、電子煙類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加熱不燃燒型、煙油型電子煙及霧化型電子煙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以及將煙絲和煙紙加工成成品煙的煙草專用機械;電子煙配件類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保護殼、收納盒、充電倉、貼紙、掛繩等;茶煙、花煙等類煙產品。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京東發布“煙絲”違規商品治理公告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更多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