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們注意了,10月1日起兩項新規施行!
國慶節雖然可以做一次促銷活動來提高銷量,但是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也是要遵守的,現在商家們都是在想著如何能夠利用十一黃金周讓成交量翻幾倍,可能有些商家已經忘掉了一件事,那就是新規出臺,10月1日起開始施行!如果電商平臺沒有按照新規執行,就會受到查處,不想發生此類事件,那么就該了解10月1日起開始施行哪些新規...
新規1:商家不可限制退款,贈品需提供“三包服務”
在先前發布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中有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此外,還明確對贈品也有嚴格的限制,在促銷的贈品中,應當提供“三包服務”。
新規2:若網購食品出現問題,第三方平臺需負責
由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出臺后,其中明確規定:1、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向第三方平臺購買食物,若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向入網食品生產者或食品經營者要求賠償。2、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地址、真實名稱、有效聯系方式,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在第三方平臺提供賠償后,消費者還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作為賣家的我們除了店鋪的日常運營之外,同時也要多多的去了解有關電商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夠讓店鋪長久穩定的發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