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支持商家經營,降低商家資金使用成本,天貓平臺擬針對部分符合條件的天貓商家開放保證金履約險,故擬新增《天貓商家保證金履約險管理規范(試行)》。商家在入駐環節,可選擇原有的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也可以選擇通過向保險公司支付少量保費購買保證金履約險的方式,全部或部分減少現金保證金繳存義務。保證金履約險現階段僅針對新入駐服飾、鞋類箱包、珠寶配飾經營大類且符合趨勢賽道的天貓商家開放試點,更多經營大類的開放情況,敬請期待。該規范于2022年12月27日進行公示,將于2023年1月4日正式生效。
規范全文如下:
第一條【定義及適用范圍】新入駐服飾、鞋類箱包、珠寶配飾經營大類,且符合趨勢賽道的天貓商家,在滿足保證金履約險投保條件的情況下,可選擇通過購買保證金履約險的方式,全部或部分減少現金保證金繳存義務(詳見《天貓店鋪保證金規則》)。
第二條【保障額度】投保保證金履約險后,商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交現金保證金,免交額度等同于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若在后續經營過程中商家增加保證金金額相對高的類目,商家須以現金方式補繳保證金差額,以確保繳納的保證金金額符合天貓平臺要求;若在經營過程中天貓平臺要求商家繳納的保證金金額降低,則以當前生效的保證金履約險的賠償限額為準。
第三條【使用規則】
(一)商家投保保證金履約險后,如商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天貓商戶服務協議》或對買家的承諾,導致或可能導致買家、天貓平臺或其他第三方權益受損,或依《天貓商戶服務協議》約定應向買家、天貓平臺退款、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款的,天貓將按天貓平臺相關規則及流程進行責任判定,并基于上述判定通知保險公司在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內代商家墊付退款、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款,保險公司履約后,商家須向保險公司支付對應金額的款項。
(二)商家須在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不足額后的15天內向保險公司支付款項,逾期未支付的,天貓將對店鋪進行監管,直至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補足;如商家出現無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保險合同終止/中止等情況,天貓將立即對店鋪進行監管,商家須通過補足保證金履約險賠償限額、續簽保險合同、繳納現金保證金等方式完成保證金繳存義務后,方可恢復正常經營。
(三)當商家退出天貓時,可按照保險合同剩余天數及約定費率,要求保險公司退回部分保費。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天貓商家保證金履約險管理規范(試行)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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