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團好貨平臺為規范團好貨平臺商品的有效期管理,保證客戶收到的商品滿足消費者預期,提升消費體驗。降低商品過期報廢成本,會嚴格把控商品品質,如果發現有臨期保質期違規的商品,將會被立馬下架,并且對商家進行處罰。那么團好貨商品保質期是如何管控的?來看看具體要求。
一、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在團好貨平臺所售有保質期要求的商品,包括所有存在保質期、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的商品,例如食品、藥品、化妝品、保健品、部分消殺用品、部分玩具等。本規則不適用新鮮水果、蔬菜等。
二、定義
1、保質期:指商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具體以國家批準的商品包裝上標注的保質期為準。
2、過期商品:指超過保質期限的商品。
3、臨期商品:指臨近商品包裝物上標明的最后保質日期的商品。其中,臨期食品指即將到達食品最后保質日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
4、有效期標注形式:商品在包裝、標簽或說明書規定的貯藏條件下,質量能夠符合規定要求的期限。也叫保質期。注:有效期的表示方式:
(1)直接標明失效期:某年某月,是指該商品在該年該月的1日起失效。如標有“失效期:2016年10月”的商品,只能使用到2016年9月30日。
(2)直接標明有效期按年月順序,一般表達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用數字,是指該商品可用至有效期最末月的月底。如標有“有效期至2016年7月”的商品,該商品可用到2016年7月31日。也可表達為“有效期至2016.07”“有效期至2016/07”“有效期至2016-07”等,年份用4位數表示,月份用2 位數表示(1~9 前加0)。
(3)標明有效期年數或月數這種方式標出的商品有效期,可根據商品生產日期推算,一般規定生產日期即批號用6位數字表示,前兩位表示年份,中間兩位表示月份,末尾兩位表示日期。如標“批號150815”,有效期2年的商品,其有效期是到2017年8月14日。
三、商品保質期發布規則
1、合作商家發布有保質期的商品時,商品的保質期、有效期不可以寫詳見商品外包裝,須具體展示提醒消費者,如“保質期XXX天”。
2、合作商家需定期管理商品生產日期范圍標注。
3、臨近保質期商品是指在臨近保質期內但尚未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參照各地《臨近保質期限食品銷售專區制度》以及團好貨平臺內部要求,對商品臨近保質期界定如下:
(1)保質期大于60天(含),臨近保質期為其保質期的1/6
(2)保質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60天(不含),臨近保質期為10天;
(3)保質期在5天(含)以上不足30天(不含),臨近保質期為5天,其中5天保質期只得銷售當天商品。
(4)5天(不含)以內保質期的商品,不得在平臺銷售。
4、臨近保質期商品不允許發布和銷售。
5、當商品按生產日期算達到或超過臨近保質期限或過期時,系統將強制將商品下架。
6、本規則中臨期商品的起始計算時間以合作商家發貨后物流公司系統攬收時間為準。
7、過期贈品、獎品等適用本條款。如贈品、獎品等為臨期商品,應當遵守前述關于臨期商品的規定。
四、監督與罰則
1、商品過期、臨期問題信息來源: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監管部門曝光、團好貨第三方抽檢、輿情曝光、客訴糾紛、售后服務單等。
2、合作商家銷售或贈送過期贈品、獎品的,除按以下兩個條款執行處理外,平臺亦有權要求合作商家對相關贈品、獎品進行補發、換新、退還贈品價款、退貨退款等,所有成本費用由合作商家承擔。
3、當合作商家未按照規定發布及銷售臨期商品的,團好貨將按《團好貨開放平臺商品品質抽檢管理規范》中“商品質量不合格缺陷等級劃分標準”中C級違規對合作商家進行處理。同時團好貨支持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產生的運費及其他直接、潛在須由合作商家或其他責任方承擔。如嚴格按照本規范進行展示的,客服可駁回客戶投訴或酌情處理。若合作商家存在異議的,舉證責任在于合作商家。
4、當合作商家未按照規定發布及銷售過期商品的,團好貨將按《團好貨開放平臺商品品質抽檢管理規范》中“商品質量不合格缺陷等級劃分標準”中A級或B級違規對合作商家進行處理。同時團好貨支持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產生的運費及其他直接、潛在須由合作商家或其他責任方承擔。如嚴格按照本規范進行展示的,客服可駁回合作商家投訴或酌情處理。若合作商家存在異議的,舉證責任在于合作商家。
團好貨商家在發布商品時,一定要注意商品的保質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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