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完善對淘寶直播珠寶飾品行業的管理規范,提升行業健康度,保障消費者權益,淘寶直播將新增《淘寶直播珠寶玉石描述規范實施細則》,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關于天然珠寶玉石商品的定名規范
1、寶石的基礎名稱包括:鉆石、剛玉(紅寶石、藍寶石)、金綠寶石(貓眼、變石、變石貓眼)、綠柱石(祖母綠、藍海寶石)、尖晶石、鋯石、托帕石、碧璽、石榴石、橄欖石、水晶(紫晶、黃晶、煙晶、綠水晶、芙蓉石、發晶)、長石(月光石、天河石、日光石、拉長石)、方柱石、柱晶石、黝簾石(坦桑石)、綠簾石、堇青石、磷灰石、輝石、紅柱石(空晶石)、矽線石、藍晶石、魚眼石、天藍石、符山石、硼鋁鎂石、塔菲石、重晶石、天青石、方解石(冰洲石)、斧石、天然珍珠(天然海水珍珠、天然淡水珍珠)、養殖珍珠(養殖海水珍珠、養殖淡水珍珠)、琥珀(蜜蠟)等;
2、珍珠在定名描述時應該表明是否養殖珍珠、淡水珍珠或海水珍珠,人工養殖珍珠不能被稱為天然珍珠;
3、玉石的基礎名稱包括:翡翠、和田玉、白玉、青白玉、青玉、碧玉、墨玉、糖玉、黃玉(和田玉)、歐泊、石英質玉、玉髓、硅化玉、蛇紋石、岫玉、獨山玉、綠松石、青金石、孔雀石、硅孔雀石、大理石(漢白玉、藍田玉)、螢石、天然玻璃(黑曜巖、玻璃隕石)、雞血石等。
第二章 關于珠寶玉石優化處理后商品的定名規范
1、優化處理的定義:除切磨和拋光以外,用于改善珠寶玉石的顏色、凈度、透明度、光澤或特殊光學效應等外觀/耐久性/可用性的所有方法,分為優化和處理兩類。
其中優化方式包括:熱處理、漂白、充填(部分情況)、覆膜(部分情況)
處理方式包括:激光鉆孔、漂白、充填、覆膜、高溫高壓處理、染色處理、輻照處理、擴散處理。
2、對于通過優化處理過的珠寶玉石,應按上述分類于直播內容、商品頁面和實物上進行如下明顯說明:
1)對上述優化處理分類里屬于“優化”類型的,且未標注“應附注說明”的,主播可自主選擇是否說明,可以直接使用珠寶玉石名稱;
2)對上述優化處理分類里屬于“優化”類型的,且標注了“應附注說明”的,主播應在直播內容中表明優化方式,且應在選品時關注商家是否在商品詳情頁表明優化方式,同時應在商品實物的相關質量文件中明顯位置附注說明具體優化方法,可描述優化程度。如: 珍珠項鏈(覆無色膜);
3)對上述優化處理分類里屬于“處理”類型的,主播應在直播內容中表明處理情況,且應在選品時關注商家是否在商品詳情頁表明處理情況,商品定名名稱可以按照如下方法中任意一種:
方法一:基礎名稱前加具體處理方法,如:擴散藍寶石,漂白、充填翡翠;
方法二:基礎名稱后加括號注明處理方法,如:18K金藍寶石(擴散)戒指、翡翠(漂白、充填)手鐲;
方法三:基礎名稱后加括號注明“處理”二字,如:藍寶石(處理)、翡翠(處理),但應盡量在相關質量文件中附注說明具體處理方法,如:擴散處理、漂白、充填處理;
4)不能確定是否經過處理的珠寶玉石,主播應明確表達并在相關質量文件中附注說明 “可能經××處理”或“未能確定是否經××處理”或“××成因未定”;
5)經多種方法處理或不能確定具體處理方法的珠寶玉石可在相關質量文件中附注說明“××經人工處理”,如:鉆石(處理),附注說明“鉆石顏色經人工處理”;
6)經處理的人工寶石可直接使用人工寶石基本名稱定名。如經過處理工藝的玻璃或塑料,可以直接定名為“玻璃”/“塑料”。
第三章 關于合成/人造/拼合/再造/仿珠寶玉石的定名規范
1、合成寶石指部分或完全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有已知對應物的晶質體、非晶質體或集合體,這些材料的物理性質、化學成分及晶體結構和與其相對應的天然珠寶玉石基本相同。合成寶石必須在對應的天然珠寶玉石基本名稱前加“合成”二字。示例:18K金合成藍寶石吊墜;
2、人造寶石指由人工制造且自然界無已知對應物的晶質體、非晶質體或集合體。人造寶石必須在對應的天然珠寶玉石基本名稱前加“人造”二字(玻璃、塑料除外);
3、拼合寶石指由兩塊或兩塊以上材料經人工拼接而成,且給人以整體印象的珠寶玉石。拼合寶石必須在組成材料的基礎名稱之后加“拼合石”三字或者其前加“拼合”二字;
4、再造寶石指通過人工手段將天然珠寶玉石的粉末或碎塊熔接或壓結為具整體外觀的珠寶玉石,可附加膠結物質。再造寶石必須在所組成天然珠寶玉石基本名稱前加“再造”二字;
5、仿寶石指用于模仿某一種天然珠寶玉石的顏色、特殊光學效應等外觀特征的珠寶玉石或其他材料。使用“仿某種珠寶玉石”表示珠寶玉石名稱時,意味著該珠寶玉石材質不是所仿的珠寶玉石,如“仿鉆石”不是鉆石。仿寶石應在所仿的天然珠寶玉石基本名稱前加“仿”字,且應盡量確定具體珠寶玉石名稱進行標注,如:“仿水晶(玻璃)”,“仿寶石”一詞不應單獨作為珠寶玉石名稱。
第四章 珠寶玉石飾品的定名規范
1、非鑲嵌珠寶玉石飾品(如翡翠玉石的非鑲嵌掛件、手鐲等)
商品名稱可以直接按照珠寶玉石名稱定名,或者按照珠寶玉石名稱+飾品名稱定名,如翡翠、或者翡翠手鐲;
2、由多種珠寶玉石組成的珠寶飾品(如多種寶石組成的串珠等)
命名方式一:逐一命名各種材料,如“碧璽石榴石水晶手鏈”;
命名方式二:以其主要的珠寶玉石名稱來定名,在其后加“等”字,可在相關質量文件(商品詳情頁、標簽和其它標識物)附注說明其它珠寶玉石名稱,如“和田玉等手鏈”同時在詳情頁及各標識物上標注“配青金石珠”。
3、天然產出的多組分珠寶玉石材料
天然產出的多組分珠寶玉石材料,特別是天然玉石,應以其主要組分的礦物(巖石)名稱,由各自所占比例,按照少前多后的原則(即含量比例較少的材質名在前,含量比例更多的材質名在后)進行定名,如“角閃石-硬玉手鐲“或者”含角閃石硬玉手鐲”。
4、貴金屬/合金鑲嵌的珠寶玉石飾品
1)商品名稱按貴金屬名稱+珠寶玉石名稱+飾品名稱進行定名。其中貴金屬名稱依據GB 11887的規定進行材料和純度的命名,貴金屬首飾命名內容只能包括純度、材料、寶石名稱和首飾品種,命名名稱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內容。如“pt900鉆石戒指”、“銅合金藍寶石吊墜”;
2)如果珠寶玉石有多種,以其主要的珠寶玉石名稱來定名,在其后加“等”字,可在相關質量文件(商品詳情頁、標簽和其它標識物)附注說明其它珠寶玉石名稱,如“18K金紅寶石等項鏈”同時在詳情頁及各標識物上標注“配鉆石”;
5、貴金屬覆蓋層飾品
貴金屬覆蓋層材料鑲嵌珠寶玉石飾品的命名可按照貴金屬覆蓋層材料名稱+珠寶玉石名稱+飾品名稱進行定名。其中貴金屬覆蓋層材料名稱需要按照QB/T 2997的規定進行命名,如“鍍金銅藍寶石戒指”、“薄層鍍金玉髓戒指”。
6、其他要求
1)翡翠描述標準:
如為天然翡翠,則定名只能寫翡翠。如為經充填(用玻璃、人工舒展充填)、漂白充填、染色、覆膜的翡翠需要按照國標GB/T 16552定名規范標明優化處理情況,不能用B貨、C貨等替代說明。翡翠A貨、B貨的表述,僅可以寫在備注里,不能作為定名直接使用。
2)“南紅”、“天珠”等商貿名稱的使用,需要同時介紹珠寶玉石基礎名稱和商貿名稱:
格式示例:品牌名(如有)+珠寶玉石基礎名稱+珠寶玉石商貿名稱+其它信息(型號/顏色/尺寸/產狀/贈品信息),如:***牌南紅瑪瑙手鏈(***牌可視店鋪具體情況看是否描述)
第五章 貴金屬純度描述規范
貴金屬包括金、銀和鉑族金屬,描述貴金屬名稱應按如下對應關系,核對貴金屬純度千分位,并按純度進行對應名稱描述:
第六章 珠寶玉石質量描述規范
1、以質量作為結算依據的珠寶玉石產品(不含拋光鉆石)描述的質量,其測量允差要求:
1) 當產品質量m≤1g時,質量測量允差為±0.002g(±0.01ct);
2) 當產品質量1g<m≤10g時,質量測量允差為±0.004g(±0.02ct);
3) 當產品質量10g<m≤200g時,質量測量允差為±0.01g。
2、金、鉑、鈀飾品及材料描述的質量,其測量允差要求:
1) 稱量值不大于500g,允差未±0.01g;
2) 稱量值大于500g且不大于2000g,允差為±0.1g;
3) 銀飾品及材料的稱量值不大于2000g,允差為±0.1g;
4) 金、銀、鉑、鈀材料稱量值大于2000g,且不大于20000g,允差為±0.2g。
3、關于質量標注的詳細要求:
1)以質量作為結算依據的飾品應標注質量;
2)貴金屬素類飾品的質量應依據QB/T1690的規定進行標注;
3)貴金屬鑲嵌飾品可以標注總質量,或分別標注貴金屬材料的質量和珠寶玉石的質量;
4)鉆石鑲嵌飾品:主鉆石質量大于0.10ct時應標注鉆石質量,鉆石質量的標注方法應符合GB/T16554的要求。
第七章 商品印記和標簽標識規范
1、商品印記規范
印記指打印或刻印在貴金屬飾品上的永久性標識。貴金屬飾品、貴金屬覆蓋層飾品應包含印記,貴金屬飾品的印記應符合GB 11887的規定,貴金屬覆蓋層飾品的印記應符合QB 1131、QB 1132的規定,標注下列內容:
1) 廠家代號,應為經備案的廠家代號或依法注冊的商標或品牌名稱;
2) 貴金屬材料及其純度(應符合上述第五章要求);
3) 鉆石鑲嵌飾品:鉆石的質量(主鉆石質量大于0.10ct時)。例如:0.32ct的鉆石印記標注為D0.32 或 D0.32ct。
2、商品標簽規范
標簽指與實物產品一一對應,可以清晰的被看到,用于對飾品進行說明的標牌。標簽應包含下列內容:
1)飾品名稱;
2) 質量(即商品重量):應符合上述第六章要求及GB/T 4182-2011相關要求;
3) 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的名稱: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的名稱及地址應為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及地址。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的注冊商標或簡稱可與其名稱同時標注。進口產品應標明該產品的原產地(國家/地區)以及進口商或代理商或銷售商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及地址;
4) 產品執行標準編號:應標明采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經注冊所在地標準化管理機構備案的企業標準編號;
5) 如標簽未標注如下信息,需要在其它標識物,如銷售單據或者銷售包裝內部注明:
——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可以是企業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和合格印章等,也可以是第三方具備認證認可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標簽、鑒定證書、檢驗報告等。
——中文警示說明(必要時):當飾品有潛在危險、危害,或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飾品損壞,或有其他需注意事項的,應有中文警示說明。
第八章 附則
1、參考標準
本規則參考質量標準如下:
GB/T 16552-2017 珠寶玉石 名稱
GB/T 36128-2018 珠寶貴金屬產品質量測量允差的規定
GB/T 25071-2010 珠寶玉石及貴金屬產品分類與代碼
GB/T 16554 鉆石分級
GB/T 4182-2011 飾品 標識
GB 11887 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
QB/T 1690-2004 貴金屬飾品質量測量允差的規定
QB/T 2997-2008 貴金屬覆蓋層飾品
QB/T 1131-2005 首飾.金覆蓋層厚度的規定
QB/T 1132-2005 首飾.銀覆蓋層厚度的規定
2、生效時間
本規則于2022年3月1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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