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喜開放平臺商品價格違規的規則及實施細則如下,京喜商家須了解規則,避免違規:
第四十二條商品價格違規
【違規情形】商家發布商品價格違反法律法規、平臺規則等,違規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哄抬物價、價格虛高/虛低、虛構原價、虛構優惠折價、先提價后降價、預售價高于現貨價、違背價格承諾、商品價格和運費嚴重不匹配、價格波動異常、價格虛標、價格誤導性文字/圖片/計量單位、謊稱政府定價、謊稱降價/提價、謊稱最低價、模糊隱瞞價格標識/附加條件/贈品價格等。
【處理措施】京喜有權視違規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分、搜索降權、限制營銷活動、下架違規商品等處理措施。
【具體處理措施】
京喜有權視具體違規情形對商家以上價格違規行為進行違規判別:
(1)違規程度輕微的,扣2分,并下架違規商品。
(2)違規程度嚴重的,扣4分,商品搜索降權20%7日,限制營銷活動7日,并下架違規商品。
(3)違規程度特別嚴重的,扣8分,商品搜索降權50%14日,限制營銷活動14日,并下架違規商品。
若商家存在商品價格違規,且一般違規扣分超過8分的,須額外繳納違規保證金20000元。
【規則解讀】
一、價格違規行為包括哪些情形?
商家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市場規律,確保可以提供任一價格的合法依據或可供比較的出處,不得出現任何欺騙性價格標識以及涉嫌價格欺詐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價格違規行為:
(一)價格虛標,即商家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
舉例:將商品的正常規格進行拆分后發布,如:紙巾的正常規格以"包"為單位,但商家拆分后以"張"為單位進行銷售;窗簾的正常規格以"米"為單位,但商家拆分后以"毫米"為單位進行銷售。
2、商家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消費者購買;
舉例:頁面中注明原價“500元”但無任何依據證明原價的;宣傳優惠打五折但與實際折扣不一致的;謊稱10天后即將提價或降價但實際未發生的。
3、商家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舉例:方便面等遵循市場一般規律定價的,謊稱政府緊急限購由政府統一定價的。
4、商家謊稱銷售價格低于其他經營者的銷售價格;
舉例:頁面宣傳稱“全網最低價”但與實際不一致的。
5、商家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
舉例:銷售某一商品套裝,標價500元,但刻意隱瞞該價格為非套裝價格,套裝購買需要1000元的,涉嫌欺瞞消費者。
6、商家采取返還有價贈券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有價贈券在使用上有附加條件,且沒有在顯著位置明確標示的;
舉例:銷售某一商品,標價500元,號稱滿500返100,但隱瞞該券僅限當日使用的。
7、商家采用其他欺騙性價格標示或其他價格欺詐手段,誘導消費者下單后產生糾紛的。
(二)商品的價格或運費,明顯違背市場規律和所屬行業標準,或商品的價格和運費嚴重不匹配的,包括但不限于:
1、哄抬物價;
舉例:謊稱或散布消息稱某商品極為缺貨,但實際成本或供給情況未發生顯著變化,強行大幅抬高商品價格水平以牟取暴利,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利益,擾亂市場秩序。
2、虛擬物品有運費或商品運費偏離實際價格;
舉例:一件衣服商品價格設置為2元,運費價格設置為300元;某會員在店鋪內發布商品為浙江移動100元在線充值,商品信息中標注“此商品需要5元運費”。
(三)商家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導致消費者產生投訴的;
舉例:承諾商品當前價格為全年最低價但未實際執行,事后漲價的;商家與消費者約定按100元購買該商品,但實際交易時要求消費者支付額外差價或拒不交易的。
(四)商家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導致消費者產生投訴的;
舉例:宣傳一克拉鉆戒僅售999元,但實際原料為石英石。
(五)商家銷售商品時提供贈品的,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價格、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導致消費者產生投訴的;
舉例:銷售某一商品時,宣傳贈面膜一盒,但實際僅為一片;銷售某一商品時,宣傳贈送商品為三無商品。
(六)商家發布的劃線價不實:如商家涉嫌虛構原價,在系統中所上傳劃線價不足以證實該劃線價是真實存在的;
舉例:某商品使用劃線價1000元,現價500元,但其劃線價格無任何依據;造成價差假象以誘導消費者購買。
(七)商品價格虛高/虛低:商家不以實際銷售為目的,所設定商品價格顯著高于或低于同類商品定價范疇,或明顯違背市場規律和所屬行業標準的;
舉例:某短袖上衣價格設置為2元,而同類商品價格普遍50元以上;某毛毯的價格設置為12000元,而同類商品價格普遍在300元以下。
(八)價格波動異常:某商品單日商品價格調價頻率顯著高于同類商品,其調價頻率已影響到消費者的正常購買行為;
舉例:某家具單日調整前臺商品價格超30次,約不到50分鐘便進行一次調價。
(九)先提價后促銷:商家為參加促銷優惠活動,刻意抬高商品價格,其商品價格顯著高于促銷商品原價,商品將被判定為促銷提價。
舉例:某一商品日常售價100元,為參與滿200減100促銷活動,大幅提高售價,實際成交價仍為100元,惡意誘導消費者的。
(十)預售價高于現貨價:活動期間,當現貨成交價低于預售商品成交價,視為預售破價。
舉例:商家謊稱預售價低于現貨價誘導消費者購買,但現貨期商品價格更低的。
(十一)其他價格違規行為。
附則:
1.京喜開放平臺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2.京喜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京喜開放平臺”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駐京喜即表示接受京喜其后不時調整、頒布的管理規則。
3.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喜有權酌情處理。但京喜對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商家在京喜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喜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如有違約即視為對本規則的違反。
4.本規則于2022年3月28日發布,于2022年4月4日生效。
京喜開放平臺商品價格違規細則如上所述,京喜商家要遵守以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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