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商家經營行為,維護京東平臺買賣秩序,提高商品品質,京東平臺推出商家售假冒商品的相關細則。那么,京東平臺究竟是依據什么情況認定“假冒”商品,并發現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的呢?就讓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吧:
京東平臺出售假冒商品細則:
1、平臺是如何認定假冒、盜版商品的?
1)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商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如:各級人民法院通過判決等司法文書或工商、版權、專利、海關等行政機關通過行政處理等行政文書認定商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
2)經權利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并出具鑒定報告。如:京東抽檢商家的商品,被權利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鑒定為假,并出具鑒定報告。
2、“出售假冒商品”的行為,平臺是如何發現的?
京東平臺發現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京東抽檢、行政部門通報、媒體報道、其他投訴反饋等。投訴反饋包括:權利人投訴、消費者維權投訴以及其他渠道投訴反饋。
3、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行為范疇是什么?
1)商家涉嫌出售權利人未生產且未授權實體生產的商品;
2)商家所出售的商品被消費者多次以“假冒商品/盜版商品”為由,向京東開放平臺/媒體/行業組織/政府機構等進行投訴, 經平臺核實后,發現與其他確認銷售假冒商品的店鋪經營的商品屬于共同進貨渠道,或其他與涉嫌出售假貨具有較強相關性,且足以使平臺認定商家存在涉嫌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
3)商家所出售的商品經京東認可的三方機構出具鑒定報告或與品牌官方公布正品工藝特征不符的行為。
4、“關聯人士”指什么?
“關聯人士”包括以下情形:
1)任何個人的三代以內直系或旁系親屬、姻親(包括因領養而形成的同等關系,每一位分別稱為“家庭成員”);
2)關系密切的朋友;
3)以下任何實體:
①由員工個人和/或其家庭成員、關系密切的朋友單獨或共同擁有的實體;
②員工個人、其家庭成員、或關系密切的朋友為董事、高管人員或信托人的實體;
③在上述兩項“關聯人士”說明中所述的實體的關聯公司。
5、商家的關聯店鋪指什么?
商家的關聯店鋪是指存在關聯關系的店鋪,包括但不限于:以關聯人士名義創建的店鋪;同一經營主體的店鋪;不同經營主體但存在同一法人代表、投資關系等關系的店鋪;或通過技術手段識別出由同一實際控制人經營的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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