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喜開放平臺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細則以及規則解讀如下,京喜商家來了解:
第二十七條出售未經報關進口的商品
【違規情形】商家出售未通過正常中國海關報關程序的進口商品的行為。包含以下情形:
(一)商家被平臺認定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
(二)商家涉嫌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
【處理措施】京喜將視違規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分、違規商品下架、全店商品下架、店鋪屏蔽等處理措施。
【具體處理措施】
商家涉嫌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違規程度嚴重的,下架違規商品;違規程度特別嚴重的,全店商品下架7日、店鋪屏蔽;商家被平臺認定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扣100分,同時,京喜有權視違規程度,對關聯店鋪采取一項或多項的管控措施。具體管控措施詳見《京喜開放平臺關聯店鋪管理規則》。
【規則解讀】
一、對于商家涉嫌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的行為,京喜會采取怎樣的處理措施?
國家明令禁止銷售未經正常報關的商品,京喜平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維護交易秩序,同時為了防止對公眾造成不利影響,保護消費者權益,對涉嫌違反本情形的商家,京喜將根據違規嚴重程度采取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架違規商品、限制創建商品、店鋪屏蔽等處理,并第一時間對涉嫌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的店鋪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進一步對認定存在此行為的店鋪進行關閉店鋪,關閉關聯店鋪等處理。
二、針對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商家可提供哪些材料進行申訴?
(一)商家資質核查:營業執照(以判斷是否在其營業范圍);如經營特許經營項目的,還應提供相應許可證書(以幫助中心公示商家入駐標準文件為準);
(二)品牌商標證明:品牌商持有在相應商品類別上的中國商標注冊證或中國商標局出具的商標受理通知書。以確定該產品的品牌商,從而確定以下第三點的授權鏈源頭;
(三)商家需提供證明產品來源渠道的授權文件:授權文件應形成授權鏈,且應在有效期內。授權鏈是指:從品牌商至與京喜平臺合作的商家一一授權形成的鏈條;
(四)商家需提供以下文件,以確保產品正常報關進境:報關單,報關單上記載的產品應與商家在平臺銷售的產品品類對應;
(五)商家需提供涉及投訴商品的合法正常的進貨憑證,如發票等,可追溯至生產企業或品牌擁有方。如有進口商品,需提供平臺銷售商品對應的境外專柜代購、超市等小票或境外采購合同及境外網站購物電子訂單回執。
本規則于2022年3月28日發布,于2022年4月4日生效。
以上京喜開放平臺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細則,商家要知悉并遵守京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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